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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

时间:2022-01-03 来源: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浏览人数:15088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式,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为了做好毕业论文 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是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教务处、系部二级管理。

1、教务处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组织、协调、管理毕业论文工作,制订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组织毕业论文归档工作等。

2、由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布置毕业论文任务,进行毕业论文动员,提供毕业论文参考题目,选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二、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术,独立分析解决专业实践中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和正确的实践思想。

2、学生毕业论文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造性内容。

3、实际用于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要求的时间。

三、选题原则

1、能体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尽可能与社会生产、科研等相结合,要有较强的综合性训练环节。

2、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各类学生在水平和能力上均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填报任务书,制订指导计划或工作程序;

2、指导学生选题,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讲解论文写作格式和引用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

3、定期检查、指导学生的工作进度、质量和表现等情况,并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任务书》上记载;

4、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翻译外文的译文;

5、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答辩;

6、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提出鉴定意见。

7、写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小结。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按任务书指定要求,保质保量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2、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否则,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勤于实践,善于创新,努力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4、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5、毕业论文期间按照校考勤制度实行考勤。

六、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1、内容摘要200字左右;

2、关键词3-5个;

3、参考文献10篇以上;

4、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工作流程

(一)指导工作

1、毕业论文任务书和课题简介在每学年下学期学期初书面下达给学生。由学生选定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经系部审查和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变动。

2、指导教师应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3、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论文,系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4、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情况特殊须经所在系提出,教务处批准后,可稍增加。

(二)答辩工作

1、论文答辩工作在每年5月初进行。各系部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辨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委员3-5人,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答辩工作,成员以指导教师为主体,也可以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以3人为宜。一般不聘校外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小组),如确有必要,需事先经教务处批准。

2、答辩前三天,每个学生应按时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写出鉴定意见,由指导教师指导答辩。

3、学生答辩时对自述部分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论文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评价。

4、答辩小组质询的问题应为课题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设计与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以及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相关问题。

(三)成绩评定

1、答辩小组按照《哈尔滨城市职业毕业论文评分标准》(附表)对学生论文给予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分,并写出评语。

2、评定成绩时,必须坚持标准,贯彻"评优从严、评不及格慎重"的原则,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综合情况,对较差的毕业论文、应给以不及格。

3.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三天内,答辩委员会应将学生成绩交所在系部。

(四)总结与归档工作

1.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系和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2.教务处组织毕业论文的抽查,结果作为系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之一。

3.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于答辩后两周内交教务处存档。


附件1: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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