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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章程

时间:2022-06-02 来源: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浏览人数:3094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哈尔滨市政府所属的市属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2009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019年,我院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始进行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为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成立宣传组、财务组、招生组、录取组、考务组、保卫组、后勤组,各司其职。凡单独招生面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名条件

高中、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黑龙江省招考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试。

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通过黑龙江省招生面试院网报中心下的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报名入口参加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面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及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录取,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录满为止。

2.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3.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面试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及录取,兼报高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面试,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四、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网上报名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2018年11月12日上午12:00时截止(含节假日)。

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上午9:00时开始,2019年3月3日下午16:00时截止。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8年10月16日开始,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补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3月4日上午8:30时开始,3月5日下午17:00时截止。

3.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3)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面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五、报名工作程序

1.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面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面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

2.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考生已参加了高考报名,现需兼报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只需在考生标记处选择我校。具体操作按省招考办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面试费150元。

3.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提交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六、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1.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已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前登录我院网站www.13451.cn,进入2019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阅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有关说明,按提示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信息必须与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2.报考专业确认

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前到我校现场确认所填报专业志愿,凭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交纳面试费。

3.面试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150元/人,由考生所报考的高校收取。

4.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现场确认专业志愿、缴纳面试费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单独招生报名。

七、评价办法 

我校2019年单招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评价。

面谈内容:分为文化基础、专业认知、思想道德觉悟、职业道德四项内容。

评价标准:每项面谈内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八、面谈办法 

1.报到、确认身份、考务的收取及领取准考证

(1)报到和确认身份时一并收取考务费每生  元。

(2)时间:2019年3月23日早8:30分开始。

(3)方式:各系自行组织本系考生的身份确认。

(4)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面谈

(1)时间:2019年3月23日9点开始

(2)候考:各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于9点前准时进入候考区内候考。

(3)方式:考核组由6人组成(4人为考官、1认为成绩统计员、1人为引导员)。

(4)面谈前考核组做好全面的准备,开始面谈后由每组引导员按照顺序引导该专业的考生进行面谈区进行面谈面试。面谈结束离开考场。

(5)每个考生面谈结束,4个考官分别组出评分,再由成绩统计员计出最后的面谈成绩,并录入《面谈成绩表》内,面谈组长和统计员签字上交到教务处和招生办各一份。

九、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根据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计划,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916666 82927377 82916869

招生网址:www.13451.cn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学院(邮编:150025)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乘33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十一、收费标准

入学除交纳学费外,按国家规定和标准还应交纳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按当年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其它杂费按入学时实际采购价格收取;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收取。

十二、申诉渠道

考生对面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并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登记查分。联系电话:13936335453

十三、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面试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检查。

十四、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3.本章程由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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